|

这样的父亲要付赡...

这样的父亲要付赡养费吗?

2019-05-06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

刘先生的父亲在他小的时候,就常因工作在外出差,家里的事全靠母亲一人操持。刘先生还有一个妹妹,几乎是母亲一人将他们拉扯大,所以兄妹俩和母亲的感情特别好,对他们来说,父亲只把家当成旅馆,逢年过节才能一家人团聚。说起父母的感情,那自然是不可能恩爱有加了,但为了给他们兄妹俩一个完整的家,母亲一直未和父亲离婚。如今,刘先生和妹妹都有了自己的家庭,母亲觉得年纪大了,能过一天就过一天,也没想着要离婚。父亲退休后按说应该回归家庭了,可他真是闲不住,又自己做起了小生意,还认识了一位年轻女士。对此父亲自然是不承认,但他不止一次向母亲提出了离婚,但母亲都没有同意。父亲一气之下,搬出去住了,也不和他们兄妹俩联系。期间,刘先生还给父亲打过一次电话,但父亲一句,“你们都向着你妈,当我死了算了”,把刘先生推到了千里之外。

让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前段时间,父亲竟然将他和妹妹告上了法庭,提出因为他和妻子关系不睦,妻子联合儿子、女儿将他赶出家门,随身也没有带任何物品,只能暂住在朋友家,每月租金3000元。而且他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养老金,而养老金账户又因与他人有纠纷被法院强制冻结,每月只有2500元生活费用,两子女在他离家后对他不闻不问,未尽赡养义务,所以他要求刘先生和妹妹向他支付一定金额的赡养费。

拿到传票后的刘先生和妹妹真是傻了眼,亲生父亲竟然做出了这种事情。父亲每个月有七、八千元的养老金,从来没有交给母亲一分钱,而且他和别人打官司的事,家里人根本不知道,特别是租房子的事,肯定是假的,父亲一定是和那位年轻女士住在一起。

刘先生和妹妹找到我们,聘请我们作为他们的代理人,向我们讲述了相关事情经过。我们就此展开相关调查,并整理了证据材料。庭审中,我们提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刘先生和妹妹尽到了赡养义务,从未有辱骂、虐待或遗弃父亲的行为。在养老金被冻结前,父亲每月七千余元的养老金足以满足他日常开支。目前,父亲除了2500元的收入外,还有其他补助。

更重要的是,父亲与母亲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母亲每月也有七千余元的养老金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钱款足以维持父亲的生活。对于父亲称其在外租房,应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支付的凭证。而父亲并未提供,故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根据本市的平均生活水平,父亲的收入尚能满足其基本生活开支,他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目前生活困难,因此父亲要求刘先生和妹妹向其付给赡养费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驳回父亲的全部诉求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