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夫妻的第一次离婚诉讼
2019-04-25在董女士的字典里根本没有“离婚”两个字。自从和丈夫结婚后,她就用贤妻良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一心扑在丈夫身上。有了儿子后,她的生活重心又转移到了儿子这里。在外人眼里,董女士一家是幸福家庭的标准配置,丈夫事业有成,妻子温婉可人,儿子健康向上。董女士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面对朋友们羡慕的眼光,她觉得这就是自己这辈子追求的终极目标了。
但三年前开始,随着丈夫的晚归、在外留宿的次数增多,董女士苦心经营的和睦之家有了被打破的迹象。一开始,董女士也想和丈夫摊牌,问个究竟,真的丈夫有外遇了就离婚。但左思右想后,她并没有这样做,孩子虽然也大了,还有半个月就要过18岁生日了,但他还要读书,以后还要结婚、生子,如果自己不负责任的离了婚,那么对儿子是不公平的,对他以后的生活也会有不好的影响。另外,这么多年,她对这个家庭的付出根本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董女士肯定不甘心把这一切拱手让给别的女人。她依然和往常一样快乐的生活着,有家就有希望。
但董女士这样做,并不代表丈夫也和她想的一样。前段时间,丈夫正式和她分开居住,当然他还是住在这个家里,只是两个人分房睡。同时,丈夫提出了离婚,理由也说的很直白,其实他觉得董女士一直营造的和睦之家是个假象,他每天在这样的家中,感到厌倦、感到烦燥。原先他一直没有提出离婚,是因为儿子还小,他不想因为夫妻间的事影响儿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如今儿子已成年,应该有能力面对父母离婚的事。丈夫还说,他和董女士一个南方人、一个北方人,生活习惯有差异,董女士从来没有尊重过他,强行让他按着自己要求的方式生活,他忍了很久,希望能在离婚后得到解脱。董女士当然不同意离婚。不久,丈夫就将董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董女士找到我们,在庭审中,我们提出董女士与丈夫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现有的问题都属于正常的夫妻矛盾,而且两人都是原配,还有一个儿子。董女士愿意在今后加强与丈夫的沟通交流,希望丈夫念及结婚后,她给予丈夫的帮助,以及对孩子和家庭的付出,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是具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不存在实质性矛盾,判决对董女士丈夫要求离婚之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