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处理
2018-04-25在商品房交易领域开发商与小业主的纠纷愈演愈烈,一方面是因为小业主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法律武器也逐渐充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历时较长,需要的资金量大、融资渠道又非常单一,受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影响非常大,这一切都导致了销售环节在整个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主导地位,这几乎是开发商回收资金的途径,因此,商品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可能引发集团诉讼和集团索赔的法律风险防范就显得很重要。
新房质量缺陷,纠纷如何处理?
一、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三、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 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
情形一:购房者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 款,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催告无效后,通过诉讼手段解除 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及返还房款;
情形二:若开发商交 付房屋不符合相关标准,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情形三:开发商称遭遇不可抗力,除非开发商能举证证明确实存在符合法律 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时,才具备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
情形四: 合同中没有说明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购房者可诉请人民法院,并以生效裁决确认的违约金数额 为准,由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销售广告构成合同内容纠纷如何处理?
方法:根据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 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 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证逾期纠纷如何处理?
方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 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维修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方法: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 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限为两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虽然精装修是赠送的,但也在开 发商维修范围内,对于维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业主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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