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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发现老公出轨了,但是没有确切的证据。我们结婚十多年以来的工资收入都是由我老公管理,在此期间他还借贷了一部分给别人,我只有部分借条。现在我决意离婚,我这十多年来交到他这的工资该怎么分?我该如何在财产划分中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你们婚后所得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予均分。

其次,如果你能举证证明男方存在出轨等重大过错,那么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你也可以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最后,对外的借贷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你有权进行分割。

02

提问者

我女儿和女婿在办协议离婚,女婿要求我女儿把他在两人婚后花费的日常花销还给他,算下来有15万左右。请问我女儿需要还给他吗?另外结婚时候他买给我女儿的三金算不算是我女儿的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

先分析你的第一个问题,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女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花费的日常开销,属于正常合理的支出,你女儿在离婚时不需要返还。

至于三金的归属问题,如果是你女婿在结婚前根据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你女儿的,那三金就属于彩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03

提问者

我是已婚人士,计划自己购置一套房产。我的父母付首付,剩下的我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还房贷,房本写我母亲和我的名字,请问这套房会跟我的配偶有关系吗?

律师解答

在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婚后所得的公积金和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你所述,你计划购买的这套房产购置于婚后,虽然产权登记在你和你母亲名下,但除了首付款以外的房款都是用你的公积金贷款进行支付。如果用于归还贷款的公积金或者其他钱款中包含了你婚后所得的部分,则该部分就属于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出资,那么该房产中你所占的产权份额就属于你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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