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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和我老婆相亲认识3个月就准备结婚了,她家提出要收36万彩礼。领证前,我转账给她36万。原计划先装修好婚房,一年后办婚礼。装修时,我们就吵翻了,她提出离婚,我就要求把彩礼还给我。可她说我们已经领了证,她还在我家同住了一个星期,离婚后她就算结过一次婚了,所以不可能还彩礼的。请问我这个彩礼是拿不回来了吗?

律师解答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严厉打击那些借婚姻索取高额彩礼又在短时间内要求与对方离婚的不法行为。

依你所述,你们双方在认识第3个月你就按女方要求,交付给对方36万元。我认为该彩礼数额已经超出了本地的善良风俗,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在双方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较短的情况下,双方离婚后,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将彩礼部分予以退还,具体金额由法院来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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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结婚10年了,儿子今年8岁了,一直是我在带。去年,我和老婆大吵一架,就分居了。前几天,她说要和我离婚,还说儿子是她和别人一夜情生的,要带儿子走。我认为她是在说谎,目的就是占有我爸妈已经过户给我儿子的房子。
我不同意,我老婆就要起诉离婚。她还说法院会让我和儿子做亲子鉴定,如果我不配合,法院就会直接把儿子判给她。请问律师,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

律师解答

依你所述,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仅以孩子并非你亲生为由,要求否认你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而她又没有证据证明孩子与你共同生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显然她提起所谓的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目的不具有正当性。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中任意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该推定规则并非对所有的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均“应当”适用。女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儿子并非你亲生,显然她并不具备提供必要证据这一推定前提。再者,法律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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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一个朋友向我借了30万,一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前段时间他突然去世了。他离过婚,有一个女儿。我找到他女儿要求还钱,可她说他们多年不来往了,她爸的事,她不管,她爸的钱,她也不要。我听人说,这种情况可以让民政局帮忙处理我朋友的遗产,请问是这样么?我该怎么做呢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你朋友的女儿,是你朋友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由她在继承父亲的遗产范围内代位清偿相应债务。可她选择放弃继承,所以她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对于你提到的民政局介入处理遗产的情况,发生在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中,这类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民事案件举证规则。所以,你作为利害关系人应当举证证明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条件成就,即需要证明被继承人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等。而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是全部顺位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而非个别继承人放弃。如果你朋友的父母还在世,或者还有兄弟姐妹的,仅他女儿放弃继承,不能认定是全部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因此,你需要提供全部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材料,而且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方式作出。此外,继承人仅对某项遗产放弃继承或者继承人已经对部分遗产予以管理处分,后因各种考虑放弃继承的,不能认定为有效的放弃继承。法院未在查明被继承人无继承人或全部继承人放弃的,也不会指定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综上所述,若你不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以便尽快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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