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宋一曼和梁致远是一对儿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两人相识于大学校园,毕业后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给自己的小家庭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两人决定携手创业。这些年来,全世界到处跑生意,小两口聚少离多,但也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就在事业、生活蒸蒸日上的时候,宋一曼却从自己丈夫的口中,得知了一个令人心碎的秘密。

原来,丈夫梁致远在几年前出差去新加坡的飞机上,认识了一个女人叫阿雪。刚刚毕业没多久的阿雪立马被眼前这个事业有成的梁先生吸引了。两人在飞机上聊得很投缘,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从新加坡开始,一段隐秘的地下恋情就慢慢发展起来了......

这样的关系维持了两年,有一天,阿雪怀孕了。

梁致远和宋一曼婚后在上海共同投资了很多房产,为了给阿雪和孩子一个安稳的生活,梁致远瞒着妻子,偷偷把其中一套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重新装修了一番,让阿雪住了进去。没多久,阿雪就给梁致远生了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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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梁致远和阿雪、女儿的生活稳定和睦。可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阿雪的脾气也越来越差。她经常以女儿为借口,想着法问梁致远要钱,不是买这就是买那。有时候梁致远被她弄得烦了,态度一不好,阿雪就立马跳起来,说要把自己和女儿的存在,告诉梁致远的妻子宋一曼。

担惊受怕和互相拉扯的日子过得久了,梁致远自己受不了了。所以,在阿雪把事情捅出去之前,梁致远先老老实实跟妻子交代了。

这个事情对宋一曼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宋一曼的第一反应是离婚,但两人从同学一路走来这么多年的感情摆在那里,一时又难以割舍。纠结了几个礼拜之后,宋一曼有了决定,只要梁致远和那个女人断干净,就可以原谅他。

为此,宋一曼亲自上门找到了阿雪,提出给她一笔钱,让她带着女儿离开梁致远,再也不要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

可没想到,阿雪硬是不肯走,拿出一张梁致远亲手写的赠与书,说这套房子已经是她的了。宋一曼接过赠与书,一看确实是梁致远的笔迹,上面写着这套房子产权登记在梁致远名下,他自愿将房子赠与给女儿,作为对女儿今后生活的保障,房子由女儿和母亲阿雪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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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宋一曼气愤地把赠与书甩给了梁致远,可丈夫却说,这是阿雪逼着他写的,他也是没有办法。但逼或者不逼,又有谁知道呢,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现在,阿雪成了摆在宋一曼面前的一道难题。阿雪说,有了这份赠与书,她和女儿就有这房子的居住权,谁也不能把她们赶走。

无奈之下,宋一曼找到了律师,想问问看,阿雪说得有道理吗?他们夫妻俩就真的没办法把阿雪赶走了吗?

律师解答

首先,这个房子是宋一曼和梁致远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购买的房产之一,虽然只登记在梁致远一方名下,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相应规定,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梁致远将房屋赠与给他与婚外异性所育的孩子,并未征得妻子宋一曼的同意,所以宋一曼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赠与书无效,并要求阿雪和女儿迁出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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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阿雪的女儿虽然是梁致远的非婚生子女,但是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如果女儿由阿雪来抚养的话,梁致远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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