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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律师你好,最近我爸爸留下的公租房征收了,爸爸过世后承租人改为了哥哥,母亲早些年就走了。现在房子里的户口是我、我女儿和妹妹三人。我之前享受过廉租房待遇,现在哥哥不告诉我分了多少动迁款,只说分给我40万,我觉得不合理,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对于你家这套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分配,关键在于你是否属于该公有住房的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你提到享受过廉租房待遇应该是不属于福利分房的范围。若你的户籍迁入该房屋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你可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要求征收补偿款在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之间均分。对于你哥哥隐瞒征收补偿金额,你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查询房屋的征收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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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律师你好!我们家在黄浦区有一套公租房,我爸爸是承租人,我和我儿子的户口是在我离婚后迁回这套房子的。我和我前夫之前享受过福利分房,离婚后把那套房子卖掉了。现在黄浦区的房子征收,我哥哥认为我和我儿子之前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了,没有资格再分割这次的征收利益。我觉得即使这次我自己没有份额,但是之前福利分房的时候我儿子才14岁,他也不能分到这次征收利益吗?还有我爸爸是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去世的,属于爸爸的那份又该怎么分割?

律师解答

对于你与你儿子是否有权分割本次征收补偿利益,关键在于你与你儿子是否属于共同居住人。如果你之前享受过福利分房,而且不属于居住困难的,那么即使你因离婚处分了该套房屋,也不能否认你曾取得福利分房待遇的事实,因此你应该不属于此次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居住人。你儿子虽然户籍在册,同样要看他成年后是否在被征收房屋处居住连续满一年。如果他一直在被征收房屋处实际居住,并且在未成年人时与父母共同受配公房,作为未成年人的他并非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获得住房福利,而是附随于父母的居住利益,原则上不属于他处有房,不影响他成年后所获得公房在征收时同住人的认定。如果他户籍迁入后没有连续住满一年,则不属于共同居住人。

如果你父亲在征收决定作出后过世,他作为被征收房屋的承租人应享有一定的征收补偿利益,而他取得的征收补偿利益可作为其遗产处理。如果你父亲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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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看房的时候发现阳台被改装过了,多了一个楼梯。上家也和我说这个楼梯是他后来自己加装的,但他和中介当时都没告诉我这个楼梯其实属于违章搭建。我是打算再把这套房子卖了,置换房子的时候才知道这部分算是违章建筑,房子被限制交易了。我只能找装修公司把违章搭建的楼梯拆了,重新装修恢复阳台原来的样子,这一装就花了小十万。我想问问律师,我可以找之前的上家赔偿这笔多出来的装修费吗?

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对房屋是否存在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否在房地产登记簿中已经记载、是否影响过户等,出卖人具有如实告知义务,如出卖人违反该义务的,视为卖方存在过错,应对违章建筑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这套房屋如果在出售给你之前,上家就知晓存在违章建筑且具有违法性,但他隐而不报的行为违反了告知义务,应认定他对违章建筑造成的损失存在过错,须对该损失承担责任。

你作为购房人未及时核实,也应承担过错责任。在看房时你就发现这一特殊情况,应注意到房屋可能存在违章建筑的事实。违章建筑不仅具有违法性,且购房人作为准业主亦有义务涤除该违法性。另对购房人而言,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直接影响房屋能否顺利过户,应该主动向相关部门核实该违章建筑情况,反之则视为购房人放任了违章建筑造成的损失的发生,其应对违章建筑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所以这次房屋违章搭建被拆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认为你们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你可以起诉上家要求赔偿,法院应该会根据情况酌定各自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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