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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老婆去年年底突发心脏病走了,她的亲生爸妈前几年就得病走了。但一个月前,我老婆的继父打电话给我,说他是我老婆的继承人,要来继承我老婆的遗产。我老婆小的时候她爸妈离婚了,她是判给她妈妈的,后来她妈妈再婚了,就是找了这个继父。就我知道,我老婆虽然和他们一起生活,但这个继父对她一般。请问律师,这个继父有权继承我老婆的遗产吗?

律师解答

首先要看你妻子生前是否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继承。按法定继承,要看这位继父与你妻子之间是否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不是看继父与你妻子是否关系好,或者他对你妻子是否是像亲生女儿一样。若你妻子在未成年时,就与这位继父及自己的亲生母亲共同生活在一起,通常认定他们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位继父有权利继承你妻子的遗产。

02

提问者

我父亲去世后,我们兄弟间达成将房子给我的口头协议,但是现在房子拆迁后他们又不承认了。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但是造房子的时候是我出了一半的钱,现在他们想分财产,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03

提问者

前段时间,我老公突发意外过世了。我整理他的遗物时,在他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不是我老公手写的,是打印出来的,但上面有我老公的签名和他写的日期。内容是说如果他死亡了,他名下的房子留给我儿子一个人。现在我公公婆婆还在,他们提出来要继承我老公的遗产。我想问问律师这个遗嘱有用吗?我儿子可以继承我老公的房子吗?

律师解答

打印遗嘱与传统自书遗嘱的最大区别是其主文内容由机器打印而成,由于难以判断是遗嘱人自己打印或由别人代为打印。在审判实践中,打印遗嘱不能笼统地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法律属性应当结合被继承人是否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遗嘱形成过程等方面的证据来综合予以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因此,对打印遗嘱,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并能举证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如遗嘱人有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其他证据材料与遗嘱内容相互印证等,则可以认定为是遗嘱人的自书遗嘱。

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丈夫平时是会用电脑,会打字的,而且上面的签名和日期都是你丈夫亲笔书写。我认为这份遗嘱是有效的,应视为你丈夫的自书遗嘱。

04

提问者

前段时间,我急需用钱,把名下的一套房子通过中介卖了。在居间合同中写的是到手价,房价也写的很清楚。后来签正式的买卖合同时,下家为了省税,在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价格比我的到手价低一些,当天签了一份补充合同,差额说是装修补偿款。现在下家不认,说这个房子是毛坯交房,没有装修,所以这份补充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只认买卖合同上约定的房价,不肯给我装修补偿款。请问律师,如果打官司,到底房价按哪个算呢?

律师解答

你提到的这种情况,法院应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果诉讼,一般法院会看你们双方举证情况,结合你们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合同的约定,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大小、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我认为你提到的情况,法院应该会认定你们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的到手价为成交价。但基于你们买卖双方存在做低房价等逃税行为的,不仅破坏国家对于不动产交易的税收体系,使国家应征税款流失,还会扰乱不动产交易的市场秩序,故对于这种房屋交易中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纳税等行为,法院可以建议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05

提问者

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这段时间我发现他好像在外面有情况。但我问他,他也不承认。家里存款都在我这里,但有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他一人的名字,我怕他瞒着我搞这个房子,就想把自己的名字加到产证上。可我老公不愿意。我想问问律师,如果打官司,我不离婚,可以把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吗?

律师解答

这就要看你说的这套房子属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购房的时间,房款的来源等。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登记权利人可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进行相应交易,而未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难以有效保障。故你作为未登记为权利人一方是有权请求确认为房屋的共有权利人,并办理权利登记的。

本文从律师个人观点出发,

就法律规定作出可能性分析,

并非对相关事件进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