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节选自孙洪林律师与孙鸣民律师共同编写的普法书籍——《围城内外说法律——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疑难解析》


客户求助

蒋先生的表姐已经精神崩溃了,她现在天天把自己锁在家里面,不肯见人,整天精神恍惚,蒋先生和家里人都很担心她。蒋先生的表姐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白领,年薪五十万,和丈夫很早就结婚了,而且他们还有个儿子。蒋先生的表姐夫也是企业高管,两人自身条件是很配的。但是表姐夫工作特别忙,几乎没有什么时间陪蒋先生的表姐,而且他们已经结婚挺久了,也过了那种热恋期,再加上蒋先生的表姐长得很漂亮,虽说30多岁但是根本看起来也就20多岁,所以追她的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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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蒋先生的表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帅哥小赵,他虽然比蒋先生的表姐年纪小,但谈吐方面不似一般的毛头小伙那样幼稚。蒋先生的表姐也是一时冲动之下,就和小赵展开了一段婚外姐弟恋情。但是激情褪去后,蒋先生的表姐就很后悔,觉得这么做太对不起丈夫和孩子了,所以决定回归家庭。于是她向小赵提出了分手,并开始对小赵避而不见,任凭小赵苦求复合也没答应。这让小赵特别不甘心,之后噩梦就开始了。

大家真的没想到这个小赵简直就是个变态,从去年开始,小赵多次跑到蒋先生的表姐和表姐夫的公司去闹,在这之前甚至敲诈了表姐8万元的所谓封口费,后来他还要继续敲诈,蒋先生的表姐不给,他居然在他们两人的公司的公告内张贴两人亲密床照,在公司门口散布蒋先生的表姐跟他之间的亲密床事,给表姐的家庭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蒋先生的表姐受不了被同事的指指点点,连公司都不去了。自己的精神状况也受到影响,整夜都失眠,睡不着觉,得了轻度抑郁。表姐夫也因为这事崩溃了,他实在受不了外人的闲言碎语于是向表姐提出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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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的表姐在离婚失业的双重打击下日渐憔悴,现在的模样连蒋先生都快认不出来是她了。而且表姐夫对表姐也是不理睬,而且还说孩子他肯定会带走的,不会留给表姐抚养。表姐的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可以说这辈子的生活都被这个姓赵的给毁了。现在这种情况,蒋先生的表姐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小赵,让他赔偿表姐的精神损失?

律师解答

这位赵姓男子涉嫌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侮辱罪,一个是敲诈勒索罪。侮辱罪,《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类案件一般是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也就是说蒋先生的表姐本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这位赵姓男子还以此来敲诈蒋先生的表姐,索要8万元的封口费,这一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蒋先生的表姐可以就此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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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从刑事的角度来说。如果从民事诉讼来说,这位赵姓男子未经蒋先生的表姐同意,擅自公布表姐的隐私材料,还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表姐的隐私,致蒋先生的表姐名誉受到损害,严重侵害了表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蒋先生的表姐可以提出让这位赵姓男子赔礼道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要求他赔偿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