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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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1.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
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
2. 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
3. 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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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 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可上浮35%)后,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
2.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
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
将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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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成年子女,新购住房属于其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适用情形包括: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在本市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现新购或置换后住房仍为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前述共有住房不计入)。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房产税认定,经重新认定后,从次月起调整纳税。2026年1月1日后多缴的税款,予以退还。
购房小贴士
1. 放松限购不等于不限购,购房者仍须提前向房管部门或专业机构核实购房资格,以免给后期过户带来风险。
2. 购买二手房务必查清抵押、查封、居住权等权利限制,以免引发后续纠纷。
3. 买卖双方应明确各自承担的税费(如契税、增值税、个税),并明确“若因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责任归属及补缴方式”。避免口头约定产生分歧。
内容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