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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和妻子婚前一起买了套房,我出了30%的首付,剩余部分我俩一起还贷,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人的名字。如果将来离婚,这套房按照法律是否应当平分?

律师解答

依您所陈述,房产证登记在两人名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并未明确份额约定为按份共有,那就是共同共有的状态。如果双方离婚,需要结合出资情况、婚姻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具体分割。

首先,30%首付是婚前男方支付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剩余还贷部分由两人共同归还,视为男女双方共同出资,因此单从出资情况来看,男方的出资额大于女方,离婚时应当多分。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将来在婚姻过程中,您存在过错,或者女方对家庭贡献比较大,又或者双方结婚时间很长,这些都可能会成为分割财产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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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和丈夫备孕多年失败,他之前结过婚,离婚后独自抚养一个女儿,现在14岁了。我们夫妻感情很好,经济条件稳定,想共同收养一个孩子,请问我们有收养的资格吗?听说收养必须“双方无子女”,我们情况特殊,是否有例外?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因此您丈夫与前妻生育的一个子女,并不会影响你们二人另行收养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还可以不受上述关于子女的限制。

需要提醒您的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而且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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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和孩子爸在办离婚,导火索是他出轨。儿子刚满2岁,平时都是我在带。现在我因为甲状腺癌术后调理暂时没工作,他就放狠话说孩子不可能判给我,因为我患病且没有工作,是这样吗?另外孩子爸年薪40多万,如果我能争取到抚养权,抚养费能要到多少?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根据您的情况,考虑到孩子刚满2岁,年纪尚幼,且平时也一直由你在带,如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不适宜其成长。虽然目前因甲状腺癌术后调理,您暂时没工作,但这并非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且有无工作并非是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我认为法院将抚养权判给您的可能性更高。

至于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孩子父亲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判决